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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裁判培训班的通知
社体字〔2010〕6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育总会秘书处、龙狮运动协会),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大专院校办公室:
为了弘扬中国传统舞狮文化,改革创新竞赛规则,确保即将举办的2010年全国第一届狮王擂台赛的圆满成功,经研究,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将于2010年12月11至12日在广西梧州市举办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裁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12月11至12日
二、地点:广西梧州市新世纪大酒店(广西梧州市中山路8号)
三、授课内容
(一)《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规则》(试行);
(二)《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裁判法》(试行);
(三)《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裁判口令和手势》;
(四) 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有关事项介绍;
(五)《2010年全国第一届南狮擂台赛规则》理论和技术考试并颁发证书。
四、培训对象
(一)各省、直辖市可派1—2名舞狮教练员、裁判员参加;
(二)有关大专院校,每单位可选派1—2人参加。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国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秘书长
副组长:邹积军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亚洲龙狮运动联合会副主席
成 员:余汉桥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主任、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秘书长
于 浩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副主任
六、授课专家
谭来长 国际级裁判、广东省肇庆电力集团龙狮代表队总教练;
覃建华 梧州市武术协会会长
七、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八、承办单位:广西梧州市体育局
九、报到地点:广西梧州市新世纪大酒店(广西梧州市中山路8号),交通自理。
十、收费标准:300元
内容:报名费、会务费、资料费、授课费、证书费120元/人,餐费标准120元/人/天,住宿标准(标准间)60元/人/天。
十一、报名办法
请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联 系 人:王 瑜
电 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信箱:dancedragonlion@126.com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狮 培训班 通知
抄送:梧州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