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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龙狮协字〔2021〕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群字〔2021〕111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协会现征集先进单位参与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切实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在推动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效果显著;
(四)工作成绩显著,在龙狮行业开展舞龙舞狮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评选周期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评选对象
地市级/县区级(及以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四、推荐确定方式
(一)各会员单位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可采用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公平、公开开展推荐工作。
(二)协会根据各会员单位推荐情况,经协会评选、审核、公示后,确定5家先进单位上报体育总局群体司,由体育总局群体司审核名单,在中国体育报等媒体公示后确定先进单位名单。
五、表彰方式
(一)以国家体育总局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向先进单位颁发牌匾。
(二)在第十四届全运会期间举办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由先进单位代表到西安参加表彰活动。
六、工作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于6月9日前将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扫描电子版报送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 冠
电 话:13718112090
E-mail:cdldsa@126.com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