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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网络大赛的通知
中龙狮字〔2023〕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龙狮运动协会,“非遗”舞龙舞狮项目保护单位及传承人: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工匠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发展,发掘和宣传民间传统舞龙舞狮习俗,加快推进全国舞龙舞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全国“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网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年全国“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网络大赛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二)启动仪式承办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三)展演平台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微信视频号
三、活动主题
传承非遗文化,弘扬龙狮精神
四、活动时间
(一)启动仪式时间:2023年9月29日
(二)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
五、展演项目
(一)“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
(二)“非遗”龙狮制作工艺展演
六、参赛要求
(一)各级“非遗”项目和“非遗”项目传承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应具有鲜明的特色,清晰反映舞龙舞狮的传统文化,充分体现龙、狮的民族特色、民俗传统、服装道具等元素,编排形式和内容不限;
(三)“非遗”龙狮制作工艺展演,要求制作技艺精湛、材料环保、民族特色突出、生活气息浓郁,在民间工艺美术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显著,体现当代最高艺术水平;
(四)参赛视频必须是属于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
(五)个人或多人署名的集体创作仅限申报一件(套)作品,应明确著作权归属。
七、参赛视频拍摄要求
(一)参赛视频时长2-10分钟以内;分辨率最低为1920*1080;格式为MP4;单个视频文件不能大于500M,不低于100M。请确保录制过程中对焦稳定,画面不晃动,避免逆光拍摄。
(二)建议在平整、安全、适合本项目运动的场地进行拍摄,拍摄前应做好热身活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练习和拍摄。
(三)参赛视频允许剪辑,需自行配乐,不能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图文、影像或歌词,无任何商业广告出现,严禁抄袭、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伍的参赛资格。
八、报送方式
(一)发送参赛邮件至CDLDSA@126.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名称—作品名称”,邮件内容包括:
1、2023年全国“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网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签字或盖章的扫描文件(PDF格式);
2、参赛视频的网盘下载链接。
(二)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0日16:00
(三)上述邮件内容如有遗漏、错误、逾期,均视为报名失败。
九、评选办法与流程
(一)评选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经协会审查、录用后,在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微信视频号上进行展播。根据公众对参赛作品的关注度和热评情况,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
(二)评选流程
1、10月10日前,参赛者线上提交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根据作品征集要求进行初审。
2、10月30日前,线上展演、专家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颁发电子获奖证书。
十、奖励办法
(一)通过初审的所有作品,获得“参与奖”证书;
(二)根据视频点赞数和专家评审(评审依据:点赞占50%,专家打分占50%),按20%、30%、50%的比例录取,由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颁发电子获奖证书:
1、“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依次获得“最佳传承奖”、“最佳特色奖”、“最佳展演奖”;
2、“非遗”龙狮制作工艺展演,依次获得“最佳匠心奖”、“最佳工艺奖”、“最佳展演奖”。
(三)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将选取优秀获奖视频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哔哩哔哩等网络平台进行展播。
十一、版权说明
(一)参赛者对本人(队)的视频享有著作权;参赛者向主办方发送视频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参赛的视频永久保有展播、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公益与商业宣传推广、衍生品制作等权利,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参赛视频内容应无版权争议,如涉及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承担。
十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者需对自身健康和安全负责,自主判断其身体状况是否能参与该项目。
(二)参赛者默认已知晓运动风险并自愿参加,其间发生的任何伤亡及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负责,家属、遗嘱执行人或有关人员均不能以此为由向主办方及其他关联方提出索赔和诉讼要求。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附件:2023年全国“非遗”舞龙舞狮项目展演网络大赛报名表.docx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