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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粤桂港澳台狮王争霸赛暨北狮邀请赛规程通知
2011-12-24 07:30 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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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体字[2011] 726号

  关于印发第十届粤桂港澳台狮王争霸赛暨全国北狮邀请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主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十届粤桂港澳台狮王争霸赛暨全国北狮邀请赛将于2012年2月2日至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狮 比赛 通知


  第十届粤桂港澳台狮王争霸赛暨全国北狮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2月2日至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广东省龙狮运动协会、广东省佛山市体育局、广东省佛山市龙狮运动协会、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龙狮运动协会、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五、参加单位

  港、澳、台龙狮运动协会,各派高桩南狮各1队;

  境内南狮队共3队,境内北狮队4支。

  六、运动员资格

  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七、比赛项目

  南狮:自选套路;北狮:自选套路。

  八、参加办法

  南狮: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

  北狮: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九、竞赛办法

  执行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2011年制订的《国际舞龙舞狮竞赛规则》进行。

  (一)采取预、决赛排列名次。

  (二)预赛采取一次抽签,排出出场顺序。

  (三)决赛按预赛成绩由低到高排定出场顺序。

  (四)预赛与决赛成绩相加排列出最后名次。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南狮项目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北狮项目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2名。

  (二)金、银、铜奖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

  13000元、11000元、10000元。

  (三)各奖项均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

  十一、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2012年1月5日之前,将报名表快递或传真至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于 浩、王 瑜

  电 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邮 箱:dancedragonlion@126.com

  (二)报到:2012年2月2日报到。

  报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宾馆

  联 系 人:王露冰

  手 机:018923236336

  电 话:0086-0757-82341200

  传 真:0086-0757--82341200

  (三)离会2012年2月6日上午离会。

  有关竞赛事宜传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体旅游局

  联 系 人:黄楚平

  手 机:013889931651

  电话/传真:0086—0757—82341200

  十二、费用

  (一)参赛队旅费及器材运输费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各队标准人数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的食宿、交通费用。

  (三)组委会负责参赛队人员抵离广州白云机场到宾馆的交通。

  (四)提前或逾期、超编人员费用一律自理。

  十三、裁判员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选调裁判员23名(包含境外裁判员3名)。

  十四、运动员保险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在所居住地区自行办理人身安全保险事宜。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