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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规程通知
社体字〔2012〕22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浙江省体育局、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舟山市体育局承办的2012年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将于2012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狮 规程 通知
抄送:浙江省体育局、舟山市体育局。
2012年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舟山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舟山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境内外舞龙队10支、南狮队6支、北狮队4支队伍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
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六、比赛项目
(一)舞龙自选套路、舞龙规定套路
(二)南狮自选套路、南狮规定套路
(三)北狮自选套路、北狮规定套路
七、参赛人数
(一)舞龙队:每队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1人;
(二)南狮队: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三)北狮队: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2011年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执行;
(二)比赛采取抽签形式排列出场顺序。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舞龙:金奖二名,各奖奖金1.2万元;银奖三名,各奖奖金0.9万元;铜奖五名,各奖奖金0.55万元;并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二)南狮:金奖一名,奖金1万元;银奖二名,奖金0.8万元;铜奖三名,奖金0.55万元;并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二)北狮:金奖一名,奖金1万元;银奖一名,奖金0.8万元;铜奖二名,奖金0.55万元;并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2012年6月1日前将各参赛队报名表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于 浩、王 瑜
电 话:0086-10-67128832
传 真:0086-10-67133577
邮 箱:dancedragonlion@126.com
(二)报到:2012年6月28日报到。
报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560号舟山凯迪大酒店(舟山市消防支队内)
联 系 人:李基相
手 机:0086-15957065970
电话/传真:0086-580-2280536
邮 箱:870264350@qq.com
(三)离会:2012年7月2日上午离赛。
十一、费用
(一)参赛运动队旅费及器材运输费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各队标准人数的食宿及机场、车站到宾馆,住地至赛场的交通。
(三)组委会提供公用龙具、狮具和鼓乐各一套。
(四)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及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人民币320元。
十二、裁判员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选调裁判员20名(包含境外裁判员)。
十三、运动员保险
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居住地区事先办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比赛伤病等费用自理。
十四、日程安排
6月28日:裁判员、各参赛队报到。
6月29日:各参赛队训练,熟悉场地。
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
6月30日:09:00开幕式
09:30舞龙自选套路比赛
14:00南狮、北狮自选套路比赛
7月 1日:09:00舞龙规定套路比赛
14:00南狮、北狮规定套路比赛
17:00颁奖仪式
7月2日:上午参赛队离赛
十五、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