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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规程通知
2012-06-07 14:41 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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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体字〔2012〕226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浙江省体育局、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舟山市体育局承办的2012年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将于2012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狮 规程 通知

  抄送:浙江省体育局、舟山市体育局。


  2012年全国休闲体育大会中国舞龙舞狮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舟山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舟山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境内外舞龙队10支、南狮队6支、北狮队4支队伍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

  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六、比赛项目

  (一)舞龙自选套路、舞龙规定套路

  (二)南狮自选套路、南狮规定套路

  (三)北狮自选套路、北狮规定套路

  七、参赛人数

  (一)舞龙队:每队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1人;

  (二)南狮队: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三)北狮队: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2011年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执行;

  (二)比赛采取抽签形式排列出场顺序。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舞龙:金奖二名,各奖奖金1.2万元;银奖三名,各奖奖金0.9万元;铜奖五名,各奖奖金0.55万元;并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二)南狮:金奖一名,奖金1万元;银奖二名,奖金0.8万元;铜奖三名,奖金0.55万元;并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二)北狮:金奖一名,奖金1万元;银奖一名,奖金0.8万元;铜奖二名,奖金0.55万元;并分别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2012年6月1日前将各参赛队报名表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于 浩、王 瑜

  电 话:0086-10-67128832

  传 真:0086-10-67133577

  邮 箱:dancedragonlion@126.com

  (二)报到:2012年6月28日报到。

  报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560号舟山凯迪大酒店(舟山市消防支队内)

  联 系 人:李基相

  手 机:0086-15957065970

  电话/传真:0086-580-2280536

  邮 箱:870264350@qq.com

  (三)离会:2012年7月2日上午离赛。

  十一、费用

  (一)参赛运动队旅费及器材运输费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各队标准人数的食宿及机场、车站到宾馆,住地至赛场的交通。

  (三)组委会提供公用龙具、狮具和鼓乐各一套。

  (四)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及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人民币320元。

  十二、裁判员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选调裁判员20名(包含境外裁判员)。

  十三、运动员保险

  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居住地区事先办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比赛伤病等费用自理。

  十四、日程安排

  6月28日:裁判员、各参赛队报到。

  6月29日:各参赛队训练,熟悉场地。

  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

  6月30日:09:00开幕式

  09:30舞龙自选套路比赛

  14:00南狮、北狮自选套路比赛

  7月 1日:09:00舞龙规定套路比赛

  14:00南狮、北狮规定套路比赛

  17:00颁奖仪式

  7月2日:上午参赛队离赛

  十五、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