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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4全国舞龙舞狮国家级裁判、教练培训班通知
2013-12-26 19:18 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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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体字〔2013〕711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
全国舞龙舞狮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体总秘书处、群体处)、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加强裁判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执裁水平,经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批准,由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主办、武汉体育学院承办的“2014年全国舞龙舞狮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将于2014年1月8至11日在武汉体育学院举行。现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武汉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

  四、时间

  2014年1月8至11日

  五、地点

  武汉体育学院

  六、人员及内容

  (一)参加2013年全国以上级别比赛执裁人员(业务再培训、年度考核和注册,1月8至10日);

  (二)获得国家级、国际级裁判证书人员(业务再培训、年度考核和注册,1月8至10日);

  (三)拟晋升国家级裁判人员(获得一级裁判员资格满3年以上人员,1月8至11日)。

  七、培训教材

  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2011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如需教材者,请在报名时提出需求。

  八、考核及结业

  (一)已获得国家级、国际级裁判证并通过本次培训及考核者(请携带裁判证件),将予以2014年度裁判注册并有资格执裁2014年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主办的各类龙狮比赛。

  (二)拟晋升国家级裁判者(应获得一级裁判资格满3年以上,培训时须携带一级裁判证书以甄别资格),进行理论和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获得申报国家级裁判资格。

  九、相关费用

  (一)参加培训人员往返路费自理。

  (二)国家级、国际级裁判员再培训收费共计800元。其中包括:

  1、食宿费:自助餐和双人间标准,每人每天260元,2天共520元。

  2、培训费:280元/人(1天培训)

  (三)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收费共计1500元。其中包括:

  1、食宿费:自助餐和双人间标准,每人每天260元,3天共840元。

  2、培训费:560元(2天培训)

  3、考试费:100元

  十、报名办法

  请于2013年1月6日前将报名表报至:

  联 系 人:于 浩、王 瑜

  联系电话:010-87182890

  电子信箱:dancedragonlion@126.com

  六、报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正门口)

  宾馆电话:027-87495288

  附件: 《日程安排》/ 《回执表》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