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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龙狮大赛(米易站)竞赛规程
2015-01-15 09:06 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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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宗旨

  为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丰富人民群众元宵节文化生活,促进西部地区龙狮运动交流,共同传承“自强、忠义、崇礼”的龙狮精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3月3日至3月6日 攀枝花市米易县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四、承办单位

  待定

  五、参赛队伍

  1、舞龙:6队

  2、南狮:6队

  3、北狮:6队

  六、参赛方式

  由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选调

  七、参赛项目

  1、舞龙:自选项目+竞速项目

  2、南狮:传统项目+高桩自选

  3、北狮:传统项目+自选项目

  4、南狮鼓乐展示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条件: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二)参赛人数:

  1、舞龙:每队1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1人。

  2、南狮: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3、北狮:每队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的《国际舞龙南狮北狮竞赛规则、裁判法》(2011年9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

  (二)南狮鼓乐展示不设评分标准,旨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尊重传统、鼓励创新。每队展示时间不少于5分钟。

  (三)比赛采取赛前抽签形式排列出场顺序,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定最终名次。

  (四)南、北狮传统项目参赛队伍需赛前向组委会提交参赛主题说明,要求编排新颖,鼓励创新。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奖杯:舞龙、南狮、北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奖金及证书:

  本次比赛总奖金25.8万人民币,其中:

  1、舞龙: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各奖奖金1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各奖奖金12000元人民币。并分别颁发证书;

  2、南狮: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各奖奖金1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各奖奖金12000元人民币。并分别颁发证书;

  3、北狮: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各奖奖金1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各奖奖金12000元人民币。并分别颁发证书。

  十一、费用

  1、比赛队伍往返旅费和器材运输费用自理。组委会将根据不同队伍所在地区远近提供不等数额的交通补贴(总金额为20万人民币)。

  2、组委会为比赛队伍提供比赛期间规定人数的食宿费用和米易县内交通服务。

  3、组委会提供2011年国际龙狮运动联合会审定公用桩阵、方桌、鼓乐、狮具等比赛器材。传统项目比赛器材自带。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人员赛前需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组委会仅提供基本医疗救护,所需治疗及恢复费用自理。

  2、所有参赛人员需对自己比赛期间身体健康以及食宿、出行安全负责,组委会不承担由此发生意外产生的责任。

  3、参赛队伍需听取组委会安排,服从大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出席赛前联席会和参赛。

  4、参赛队伍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仲裁组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用1000元人民币。仲裁组做出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十三、日程安排

  1、3月3日:白天,全体人员报到;晚上,裁判员学习。

  2、3月4日:上午,运动员适应场地,套检;下午,赛前联席会;晚上,裁判员学习。

  3、3月5日:上午,开幕式、比赛(舞龙自选、南狮高桩自选);下午,比赛(北狮自选、南狮鼓乐展示)。晚上,裁判员总结会。

  4、3月6日;上午,比赛(南狮传统、舞龙竞速、北狮传统)、颁奖。下午,离会(备注:当天无法离会人员可于3月7日早餐后离会)。

  十四、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2015年2月6日之前,将报名表、照片、队伍简介(约300字)报送: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地 址: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于 浩

  传 真:010-67133577 电 话:010-67183221

  电子信箱:dancedragonlion@126.com

  (二)报到:

  1.地点:待定

  2.时间:参照日程安排,各参赛队伍按照要求报到。

  联 系 人:待定 手 机:待定

  电 话:待定 传 真:待定

  (三)离会:参照日程安排,各参赛队伍按照要求离会。

  十五、裁判员

  由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选调。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本次赛事组委会。

  附件:报名表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2015年1月13日